重磅!文成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
来源:文成发布
小布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成分中心获悉,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、贷款若干业务政策规定进行了调整,具体政策调整内容如下:
(资料图片)
一、明确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
缴存职工家庭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首套住房,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%;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,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%。
二、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
调高并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,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,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;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5万元,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20万元。调整贷款计算规则,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基数倍数调整至6倍,最高倍数调整至12倍,其他规则不变。高层次人才、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按本政策叠加。
三、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
认定标准
缴存人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住房套数认定范围,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地县(市)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,已拥有的房屋使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的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计入住房套数。
四、支持外地职工来温购房贷款
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温州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,符合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,均可向我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五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
职工租住住房力度
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无房,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每月可提取额度提高至1600元。缴存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,可依据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。
以上政策自2023年6月5日起执行,在途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。以前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执行本通知。
来源:文成发布
素材来源: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成分中心